|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9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廢管科-陳琨焯;秘書室-沈春燕 |
| 聯絡電話 | (07)7351500#1218 |
| 機關代碼 | 3.97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 聯絡人 | 廢管科-陳琨焯;秘書室-沈春燕 |
| 聯絡電話 | (07)7351500#1218 |
| 傳真號碼 | (07)73513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期間上限2年、金額:267,408,226元、數量25萬噸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補助金額 | 8,132,7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5/18 |
| 原公告日 | 106/04/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5/31 17:30 |
| 開標時間 | 106/06/01 10:00 |
| 開標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0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7/0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5樓開標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至機關核備「試運轉成果報告」餘詳閱契約履約時間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其他顧問服務業】、【廢棄物資源回收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合法廠商。 2.投標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証明文件(廠商應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得作為證明文件)。(餘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二)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三)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地點: (一)高雄郵政80-1號信箱。 (二)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5樓政風室)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採書面答覆。 四、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相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31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