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3/06/29 | 無法決標 | 0 家 | 其他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9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1 - 金融中介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停車管理中心孫道萍 |
| 聯絡電話 | (07)2299825#355 |
| 機關地址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 |
| 傳真號碼 | (07)229984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預估增購金額:新臺幣65,400,000元。 (二)增購期限:12個月。 (三)增購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6/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7/28 17: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7/31 17:30截止投標) |
| 開標時間 | 112/07/3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07/31 17: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2299825#355)) |
| 開標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第三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依規定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寄達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2年8月1日零時起至115年7月31日24時止,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須冊列本市轄區各代收據點基本資料(含各分店代號、店名、地址、電話),且基本資格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加油站業,且本市轄區設有5處以上營業加油站。 2.便利商店業,全年無休且本市轄區設有15處以上營業據點。 3.倉儲業或零售業,且本市轄區設有5處以上營業總(分)店者。 4.金融業,且本市轄區設有5處以上營業總(分)行者。 5.停車場經營業,且本市轄區設有10處以上營業據點。 6.第一類電信事業,且本市轄區設有5處以上營業總(分)行者。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為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並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三)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冊列本市轄區各代收據點基本資料,且基本資格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加油站業,且本市轄區設有5處以上營業加油站。 2.便利商店業,全年無休且本市轄區設有15處以上營業據點。 3.倉儲業或零售業,且本市轄區設有5處以上營業總(分)店者。 4.金融業,且本市轄區設有5處以上營業總(分)行者。 5.停車場經營業,且本市轄區設有10處以上營業據點。 6.第一類電信事業,且本市轄區設有5處以上營業總(分)行者。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七)本採購採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不限制廠商投標及得標標數。 1. 項目1、代收停車單、催繳單:預算金額103,320,000元(預估數量25,200,000筆)。 2. 項目2、代收即時核銷系統之補列印停車繳費單或受理民眾於行動載具上使用APP列示三段式行動條碼停車繳費單:預算金額92,880,000元(預估數量21,600,000筆)。 (八)本案決標方式為單價決標,並採最低標決標,以每一項招標總數量(委託定點代收據點數20,000處)為決標基準數,決標程序請詳閱投標須知第36條規定。 |
| 其他: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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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政府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