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9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明忠 |
| 聯絡電話 | (07)3368333#3824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代碼 | 3.97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 |
| 機關地址 |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 |
| 聯絡人 | 楊明忠 |
| 聯絡電話 | (07) 3368333 #3824 |
| 傳真號碼 | (07) 331436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投標須知六十二、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服務案後續擴充4列車輛之機電驗證與認證、施工監督及履約管理等工作,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3,669,446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5/07/13 |
| 原公告日 | 105/06/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高雄市政府捷工程局政風室或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7/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7/19 10:00 |
| 開標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高雄市政府捷工程局第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高雄市政府捷工程局政風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服務契約書第七條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具備合格證件,並不得有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 〈二〉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土建或機電系統之工程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監造之實績,且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4,692,45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11,731,125元。 〈三〉實績認定原則: 1.採計軍、公機關及公、民營企業之實績,或為其分包之實績。 2.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四〉投標廠商之實績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將其技術服務工作實績詳細列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六點規定。 〈五〉各項資格證明文件所載金額為外幣者,其匯率換算基準以完成該技術服務工作之日(若當日非辦公日,則為前一辦公日)按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更正說明:本案招標文件之廠商疑義及機關澄清回覆彙整表一併納入更正招標公告辦理,機關釋疑內容視為契約之一部份,廠商均應詳閱。 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郵購或專人領購者: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8:0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洽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政風室或秘書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二)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三)招標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及報價文件裝箱,外部註明「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第二階段)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廠商名稱及地址,郵遞至高雄郵局850信箱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捷運工程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下列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捷運工程局政風室)。 更正說明:本案招標文件之廠商疑義及機關澄清回覆彙整表一併納入更正招標公告辦理,機關釋疑內容視為契約之一部份,廠商均應詳閱。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必要時得公告之。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信箱: 名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電話:0800025025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名稱: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政風室 信箱:高雄市郵政850號信箱 電話:(07)3364049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05/07/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