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97.9.3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智宏 |
| 聯絡電話 | (07) 6701233 #17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地址 | 849 高雄市 那瑪夏區 達卡努瓦村159號 |
| 傳真號碼 | (07) 670196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09/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9/18 09:00 |
| 開標時間 | 107/09/18 10:30 |
| 開標地點 |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村15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3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村15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那瑪夏區(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90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資料代之。自行從網路列印,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無效) 2. 公司相關行業登記證: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 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6. 切結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七十七、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可複選;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本案招標公告為招標文件之一部分,不另檢附)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投標須知。 ■(3)投標標價清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契約條款。 ■(6)招標規範。 ■(7)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7900號函修訂): ■切結書1 •切結書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技師) ■切結書3(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 ■切結書4(營造業工地主任) • (8)資訊服務採購案,資訊服務費用估算表。 ■ (9)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無者免填): (一)開標時請廠商派員到場,請攜帶「印章」或檢具授權書及代用印章參與開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電話或手機通知期限30分鐘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標: (1)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書寫者。 (2)寫字或列印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者。 (3)破損致部分文字缺少者。 (4)塗改處而未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或其印文不能辨認者。 (5)標價不能辨識者。 (6)未加蓋印章或標價清單所蓋印章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印文不符者。 (7)未填寫廠商全銜或負責人姓名或地址者。 (8)不依規定式樣填寫或鍵入者。 (9)塗改原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單標單及詳細表印就之字句或附有任何條件者。 (四)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本須知條文中有關期限之規定,如無特別說明者,均以日曆天核算之。 (六)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本機關得動用其未領之契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標廠商應負責賠償。 (七)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與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七十八、 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涉及未得標廠商投標文件著作財產權,機關如欲使用該等文件,應經該廠商同意無償授權機關使用,或由機關給予報酬後,於彼此約定範圍內使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07/09/18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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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