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7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課員翁啟芳或秘書葉美雀 |
| 聯絡電話 | (07)6311177#61或74 |
| 機關地址 |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
| 傳真號碼 | (07)631216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7.22 高雄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
| 補助金額 | 18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9/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50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10/02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10/02 10:00 |
| 開標地點 |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11月30日前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下列1~3擇一: 1.營利法人團體: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 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禁止暫停營業廠商或預計於本案履約期限內暫停營業之廠商投標。 2.非營利法人團體: 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 3.公、私立大專院校: (1)授權書。 (2)私立大專學校另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 (二)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承做本計畫之人員(至少1名)應具備本計畫專長能力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學經歷證明、相關證照或曾承接計畫案件表列等)。 ※投標前請詳參投標須知詳細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專人及郵遞購領﹞(一)108年9月27日起至108年10月2日上午09時00分止(上班時間內)以信函註名購買名稱、工本費伍佰元整郵寄阿蓮郵局五十號信箱或專人至本所秘書室請領。(二)購買標單匯票受款人請指名高雄市阿蓮區公所。(三)本案提供電子領投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付款方式﹞: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 供應,並於履約完成後15日內提送結案成果報告。 ﹝其他﹞:1.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如遇天然災害等因素無法於當日開標時得順延至上班日。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除了下列單位以外,另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7-3368333、0800025025)。5.開標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後隨即進行評審及議價程序。6.公、私立大專院校:依據教育部102年3月4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030926號函重申「國立大專院校專任教師承接計畫,計畫性質無論是委託研究計畫(包含產學合作及政府、公民營委託計畫等)或補助計畫,均應由學校具名簽訂合約,如無法由學校具名簽訂合約(如擔任其他學校或民營機關研究計畫案之共同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或其以學會名義接受委辦計畫等)仍應依學校行政作業程序取得許可,各校應將上開相關規範納入聘約,並訂定違約之議處規定。」,爰國立大專院校教師承接計畫,應依上開規定辦理。7.投標廠商請一律檢附廠商聲明書正本。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0/02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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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