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7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吳朝瑞 |
| 聯絡電話 | (07)6361475#43 |
| 機關代碼 | 3.97.74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
| 聯絡人 | 吳朝瑞 |
| 聯絡電話 | (07)6361475#43 |
| 傳真號碼 | (07)636173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擴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2,000,000元,本案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7.2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
| 補助金額 | 6,00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4/02/19 |
| 原公告日 | 114/02/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上班時間內8:30~17:00至本所秘書室以現金300元購置。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03/0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3/05 09:30 |
| 開標地點 |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4年訂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甲方已於114年12月31日前通知乙方執行設計案件,監造部分須至本契約全部工程決算完成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應檢附: 1、開業證書或有效期執業執照。 2、最近一期負責人 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 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上述證明均為影印本。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於截止收件前應將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一式10份一併遞送。 二、開標日期:114年3月5日上午9時30分先開資格標,審查通過之廠商,於114年3月11日上午10時00分辦理評選,擇優勝廠商序位辦理議價。 三、本案預算係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 四、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證件封內須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中「檢驗電子憑證」之功能列印。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時間派員到指定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其他: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招標文件: (1)外封套 2.本採購案原訂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本次更正招標公告非屬重大改變,故維持原訂期程,截止投標為民國114年03月04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民國114年03月5日09時30分。 3.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等標期間攜帶申領人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所秘書室申請退還投標文件。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