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7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凱薇 |
| 聯絡電話 | (07)6161411#139 |
| 機關代碼 | 3.97.73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24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中安路1號 |
| 聯絡人 | 陳凱薇 |
| 聯絡電話 | (07)6161411#139 |
| 傳真號碼 | (07)616792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765,68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7.15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補助金額 | 1,765,68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19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0/19 10:00 |
| 開標地點 | 824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中安路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4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中安路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105年12月31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應為合法設立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營業項目: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J902011旅行業之公司(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許可登記)。 1.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3.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餘詳如招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招標文件一律限於即日起至105年10月19日上午09時00分止,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以電子領標方式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文件密封後於105年10月19日上午9時00分前郵遞送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市燕巢郵政十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並投入本所1樓投標專用箱,否則不予受理。 投標文件務必置於大標封內並投入本所1樓投標專用箱,企劃書十份另行包裝送交本所服務台收文處。 以郵遞時,企劃書資料及投標文件併同以郵遞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寄達高雄市燕巢郵政第12號信箱。 【押標金額度】無 【採購性質】勞務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開標日期】訂於105年10月19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所3樓發包室開標(資格標)。 【其他】 1. 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每一件請領圖說者限一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大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 間,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受理申訴單位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4.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19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