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7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秘書室賴小姐/民政課陳秘書 |
| 聯絡電話 | (07)7314191#110/113 |
| 機關代碼 | 3.97.71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 |
| 聯絡人 | 秘書室賴小姐/民政課陳秘書 |
| 聯絡電話 | (07)7314191#110/113 |
| 傳真號碼 | (07)733407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4/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投標文件工本費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者受款人:高雄市鳥松區公所)購買。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01 17:30 |
| 開標時間 | 106/05/02 14:3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3F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一)現場(二)郵遞833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5月1 日至5月 31日期間內連續2天1夜文康活動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列有觀光旅遊等相關行業之公司、行號。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自行購取:自106年4月26日起至106年5月1日止,上班時間內至鳥松區公所2F秘書室購取。 (二)通訊購取:註明採購名稱並附足額大型回郵信封(請貼100元郵票)函購,內附郵政匯票;票據抬頭: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三)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規定繳費。 (四)每人每次以購買乙份為限,(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工本費概不退還)。 |
| 其他 | 1.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投標文件依規定裝入大標封,服務建議書乙式八份得另以牢固紙箱裝箱密封,且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招標標案名稱」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 2.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3.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前寄、送達本公所3F政風室。 4.廠商採郵購方式者,請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如標單寄回招標單位已逾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5.如對本招標文件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訂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6.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之招標更正公告。 7.開標當日下午2時30分整開標進行資格審查,以審查合格廠商於當日進行評審(簡報),請投標廠商務必派員參加進行簡報,否則該簡報答詢項目依零分計算。 8.本案標單及單價分析表除須附於審查表所列資料外,單價分析表仍應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
| 檢舉單位 |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 路2號2樓。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731-4191#303、傳真:(07)733-797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01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