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大社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7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吳宗泯 |
| 聯絡電話 | (07)3513300#113 |
| 機關代碼 | 3.97.70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大社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15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1號 |
| 聯絡人 | 吳宗泯 |
| 聯絡電話 | (07)3513300#113 |
| 傳真號碼 | (07)352231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13年11月20日前,機關得按原契約條款及決標單價,依實際狀況 及需求數量向廠商辦理增購,以換文方式成立,增購額度以本採購案採購金額(788,800元)為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1/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大社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15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至本所出納處繳納35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2/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2/06 14:0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1號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本案後續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5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年3月28日至113年3月29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持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最新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之旅行業或其相關行業均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承接類似案件之經驗及能力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13年01月25日起以郵購或親自向本所民政課吳宗泯領取招標文件,或依政府採購法電子領標。 |
| 其他 | 1‧依據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如有疑問洽民政課吳宗泯,電話:3513309-113,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2‧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它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3‧以電子領標廠商請將購標繳納電子領標憑據紙本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檢舉貪瀆不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檢舉:[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傳真:07-3313655 。5.大社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一號,電話:07-3513300轉241,傳真:07-3519145。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大社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3/02/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