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5 已決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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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乘風系統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6,000
原始預算
$ 160,000
底價金額
$ 156,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小港區二苓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7.7.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庭晧
聯絡電話 (07) 8016837 #31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97.7.55
單位名稱 高雄市小港區二苓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812 高雄市 小港區 立群路6號
聯絡人 徐庭晧
聯絡電話 (07) 8016837 #31
傳真號碼 (07) 80231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7/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6 17:00
開標時間 107/09/2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立群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後3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電器批發業、電器安裝業(毗鄰之 直轄市、縣(市)為限)。(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四)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章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需詳讀) 1. 投標項目均需檢附原廠正(影)本型錄或中文規格說明書(網路列印者須註明網址出處),並以螢光筆依規範逐條標示清楚以利審查,並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投標型錄內容塗改或貼印照片及規格者,經查證屬實當場視同無效投標,以防廠家提供劣等品擅自偽造投標文件。 2. 廠商需配合原有設備完成整體系統整合,不得再另外加價。 3. 本案所有設備安裝整合所需之線材,數量及長度請依現場及安裝設備數量實際估算,請至現場勘察。 4. 投標時所附之資格、規格證件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得標時將列為契約文件,原廠型錄(或技術手冊)不得變造,投標廠商如以變造之文件型錄投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開標前發現者,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予決標該廠商,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撤銷決標解除契約,沒收押標金或保證金,並負法律責任。 5. 所有器材實際按裝位置在施作前仍需與甲方進行確認後,方可施作。 6. 交貨驗收時經實際測試合格或優於本校所定規格後,方完成驗收。驗收時,發現使用之設備與規格不符時,以更換不低於原招標規格需求之設備為原則,不得要求扣款減價收受,並須於限期內改善完成,未完成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需詳讀) 1. 投標項目均需檢附原廠正(影)本型錄或中文規格說明書(網路列印者須註明網址出處),並以螢光筆依規範逐條標示清楚以利審查,並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投標型錄內容塗改或貼印照片及規格者,經查證屬實當場視同無效投標,以防廠家提供劣等品擅自偽造投標文件。 2. 廠商需配合原有設備完成整體系統整合,不得再另外加價。 3. 本案所有設備安裝整合所需之線材,數量及長度請依現場及安裝設備數量實際估算,請至現場勘察。 4. 投標時所附之資格、規格證件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得標時將列為契約文件,原廠型錄(或技術手冊)不得變造,投標廠商如以變造之文件型錄投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開標前發現者,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予決標該廠商,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撤銷決標解除契約,沒收押標金或保證金,並負法律責任。 5. 所有器材實際按裝位置在施作前仍需與甲方進行確認後,方可施作。 6. 交貨驗收時經實際測試合格或優於本校所定規格後,方完成驗收。驗收時,發現使用之設備與規格不符時,以更換不低於原招標規格需求之設備為原則,不得要求扣款減價收受,並須於限期內改善完成,未完成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需詳讀) 1. 投標項目均需檢附原廠正(影)本型錄或中文規格說明書(網路列印者須註明網址出處),並以螢光筆依規範逐條標示清楚以利審查,並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投標型錄內容塗改或貼印照片及規格者,經查證屬實當場視同無效投標,以防廠家提供劣等品擅自偽造投標文件。 2. 廠商需配合原有設備完成整體系統整合,不得再另外加價。 3. 本案所有設備安裝整合所需之線材,數量及長度請依現場及安裝設備數量實際估算,請至現場勘察。 4. 投標時所附之資格、規格證件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得標時將列為契約文件,原廠型錄(或技術手冊)不得變造,投標廠商如以變造之文件型錄投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開標前發現者,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予決標該廠商,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撤銷決標解除契約,沒收押標金或保證金,並負法律責任。 5. 所有器材實際按裝位置在施作前仍需與甲方進行確認後,方可施作。 6. 交貨驗收時經實際測試合格或優於本校所定規格後,方完成驗收。驗收時,發現使用之設備與規格不符時,以更換不低於原招標規格需求之設備為原則,不得要求扣款減價收受,並須於限期內改善完成,未完成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小港區二苓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09/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庭晧
聯絡電話
(07) 8016837 #31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97.7.55
單位名稱
高雄市小港區二苓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812 高雄市 小港區 立群路6號
聯絡人
徐庭晧
聯絡電話
(07) 8016837 #31
傳真號碼
(07) 802312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7/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6 17:00
開標時間
107/09/2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立群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後3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電器批發業、電器安裝業(毗鄰之 直轄市、縣(市)為限)。(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四)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章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需詳讀) 1. 投標項目均需檢附原廠正(影)本型錄或中文規格說明書(網路列印者須註明網址出處),並以螢光筆依規範逐條標示清楚以利審查,並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投標型錄內容塗改或貼印照片及規格者,經查證屬實當場視同無效投標,以防廠家提供劣等品擅自偽造投標文件。 2. 廠商需配合原有設備完成整體系統整合,不得再另外加價。 3. 本案所有設備安裝整合所需之線材,數量及長度請依現場及安裝設備數量實際估算,請至現場勘察。 4. 投標時所附之資格、規格證件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得標時將列為契約文件,原廠型錄(或技術手冊)不得變造,投標廠商如以變造之文件型錄投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開標前發現者,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予決標該廠商,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撤銷決標解除契約,沒收押標金或保證金,並負法律責任。 5. 所有器材實際按裝位置在施作前仍需與甲方進行確認後,方可施作。 6. 交貨驗收時經實際測試合格或優於本校所定規格後,方完成驗收。驗收時,發現使用之設備與規格不符時,以更換不低於原招標規格需求之設備為原則,不得要求扣款減價收受,並須於限期內改善完成,未完成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需詳讀) 1. 投標項目均需檢附原廠正(影)本型錄或中文規格說明書(網路列印者須註明網址出處),並以螢光筆依規範逐條標示清楚以利審查,並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投標型錄內容塗改或貼印照片及規格者,經查證屬實當場視同無效投標,以防廠家提供劣等品擅自偽造投標文件。 2. 廠商需配合原有設備完成整體系統整合,不得再另外加價。 3. 本案所有設備安裝整合所需之線材,數量及長度請依現場及安裝設備數量實際估算,請至現場勘察。 4. 投標時所附之資格、規格證件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得標時將列為契約文件,原廠型錄(或技術手冊)不得變造,投標廠商如以變造之文件型錄投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開標前發現者,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予決標該廠商,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撤銷決標解除契約,沒收押標金或保證金,並負法律責任。 5. 所有器材實際按裝位置在施作前仍需與甲方進行確認後,方可施作。 6. 交貨驗收時經實際測試合格或優於本校所定規格後,方完成驗收。驗收時,發現使用之設備與規格不符時,以更換不低於原招標規格需求之設備為原則,不得要求扣款減價收受,並須於限期內改善完成,未完成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需詳讀) 1. 投標項目均需檢附原廠正(影)本型錄或中文規格說明書(網路列印者須註明網址出處),並以螢光筆依規範逐條標示清楚以利審查,並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投標型錄內容塗改或貼印照片及規格者,經查證屬實當場視同無效投標,以防廠家提供劣等品擅自偽造投標文件。 2. 廠商需配合原有設備完成整體系統整合,不得再另外加價。 3. 本案所有設備安裝整合所需之線材,數量及長度請依現場及安裝設備數量實際估算,請至現場勘察。 4. 投標時所附之資格、規格證件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得標時將列為契約文件,原廠型錄(或技術手冊)不得變造,投標廠商如以變造之文件型錄投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開標前發現者,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予決標該廠商,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撤銷決標解除契約,沒收押標金或保證金,並負法律責任。 5. 所有器材實際按裝位置在施作前仍需與甲方進行確認後,方可施作。 6. 交貨驗收時經實際測試合格或優於本校所定規格後,方完成驗收。驗收時,發現使用之設備與規格不符時,以更換不低於原招標規格需求之設備為原則,不得要求扣款減價收受,並須於限期內改善完成,未完成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小港區二苓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09/26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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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4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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