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6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素華,徐譽玲 |
| 聯絡電話 | (07)3727900#177,123 |
| 機關代碼 | 3.97.69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民政課 |
| 機關地址 |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
| 聯絡人 | 張素華,徐譽玲 |
| 聯絡電話 | (07)3727900#177,123 |
| 傳真號碼 | (07)37120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00萬元 ,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雙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7.15.2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 補助金額 | 3,00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3/04/29 |
| 原公告日 | 113/04/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招標文件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05/20 12:00 |
| 開標時間 | 113/05/20 14:00 |
| 開標地點 |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影響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依法合格設立之超級市場業、福利(購物)中心、大賣場等其他綜合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F301020、F399990)。 (2)應附具之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業已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A.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B.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第一次更正公告說明:延長等標期 |
| 其他:文件領取方式 | : 1郵遞領取: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連同標單文件費(匯票)及回郵52元之A3大型信封以郵寄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請領。為避免漏信,請於寄出後電洽本所秘書室採購人員確認郵件是否送達,並請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2.現場領取:親自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購領。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4.一張匯票限購一份標單,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
| 其他:投標方式 | : 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公所3樓秘書室,逾時送達概不受理。凡經寄出或送達本機關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 4.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 1.本案無需廠商到場簡報,由評選委員就書面資料評分。 2.服務企劃書請備8份以A4格式印製裝訂。 3.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定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4.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5.檢舉受理單位(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2)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72-7900轉128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