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66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業務單位:梁景昇 文件:李佩嬬 |
| 聯絡電話 | (07)6412511#138 |
| 機關代碼 | 3.97.66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 |
| 聯絡人 | 業務單位:梁景昇 文件:李佩嬬 |
| 聯絡電話 | (07)6412511#138 |
| 傳真號碼 | (07)643307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補助金額 | 1,200,000元 |
| 補助金額_2 | 200,000元 |
| 補助機關_2 | 3.13.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補助金額_3 | 3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0/07/09 |
| 原公告日 | 110/07/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工本費:現場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另採電子領標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請依投標須知規定於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送)達,逾時恕不受理) 1、寄送地址:林園郵政1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及文件寄送方式之安全性,不以郵戳為憑,請衡量寄送時間,如有延誤未能在截標日期時間寄達者,應自行負責)。 2、專人送達地址:8325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本所五樓秘書室收發) 三、【其他】: 1、本契約價金,俟補助款核撥後再行付款。 2、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3、本所政風室電話:07-6411324。 4、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5、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或於開標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比)減價或其他必要情事,而廠商未能於開標主持人宣佈時間起20分鐘內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次權益。 8、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請檢附以下相關資料影本裝訂成「服務建議書」供本所審查) (1)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中,提出內容規劃說明及各項內容的頁數配置。 (2)專責執行本案之工作小組成員(編印團隊)之介紹。 (3)服務建議書1式3份,製作與本案規格相同之樣書至少35頁以上(插圖本所提供5頁,另廠商需自行設計依本所編印發行動機要旨之圖文政令宣導及公益廣告10頁,日曆每張請彩色印製 本區地方傳統產業文化寺廟特色及各項活動照片政令宣導並加印農曆諸聖神佛誕辰千秋日期(字體請加粗加大)等(廠商需自行提供本區地方十大寺廟門面照片10張(廣應廟、溪州清水 寺、清水巖寺、鳳芸宮、爐濟殿、三元殿、興濟宮、龍潭寺、進發宮、西溪福安宮)及地方特色景點10張(含社區意象彩繪圖),除上述所列部分,其餘照片由本所遴選提供廠商印製,需 由廠商提供之照片,應於服務建議書呈現,如未依規定檢附,則判為不合格。 9、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10.本案原訂於110年7月14日上午9時30分開標,延至110年7月15日上午9時30分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07/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7/15 09:30 |
| 開標地點 | 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 15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寄送投標:林園郵政150號信箱。現場投標:832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本所五樓秘書室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110年12月3日前完成交貨履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印刷業或相關行業。 (二)廠商應備文件:(準備投標文件時請詳閱投標須知、需求說明及投標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印刷業、製版業、裝訂業、排版業等相關公會會員證) 4.服務建議書。(詳採購需求說明書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7/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