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17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高雄市旗山區廣福社區多元族群交流驛站委託規劃設計暨後續擴充監造技術服務案

💰 預算金額: NT$ 175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決標日:114/12/17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5/11/13 17:30 | 開標:2025/11/14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免保證金
免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無大額質押壓力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鍾佳霖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00,000
原始預算
$ 1,750,000
底價金額
$ 1,700,000
底價標比
100.0 %
預算折數: 97.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佩玲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傳真號碼 (07)662276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7.35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增購項目及內容為工程發包後監造技術服務(含變更設計)及簽證工作等。 (2) 後續擴充期間預定為勞務契約簽訂日起至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工程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3) 後續擴充條件為機關獲經費補助辦理工程招標並奉准辦理後續擴充,得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始取得後續擴充權利。 (4)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1.8萬元,且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014 - 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3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11/13 17:30
開標時間 114/11/14 10:00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工程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 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1)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顧問公司(營業項目列有土木或結構)。 (2) 應檢附之一般基本資格文件及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 A. 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事務所(請註明何種技師),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a. 有效期執業執照。 b. 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c. 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d. 建築師證書或技師證書。 B. 工程顧問公司(營業項目列有土木或結構),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a.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檔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c. 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d.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列有營業範圍之登記證。 2.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1. 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所秘書室蔡小姐(電話:07-6616100分機233),餘如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所經建課蔡先生(電話:07-6616100分機517)。 2.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3. 開標當時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不另行通知。 4.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I. 廠商投標文件應列印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乙紙。 II. 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III.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IV. 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V.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5.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6.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7.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8.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請廠商下載招標文件時,至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安裝ODF免費軟體,以避免使用微軟office軟體開啟本案上傳之ODF格式文件時,會有格式跑版情形。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數位發展部/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9. 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3)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1項規定辦理。 10. 本案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11.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評選時間擇期另行通知。 12. 旗山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電話07-6614646。 13. 本案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郵件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佩玲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傳真號碼
(07)662276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7.35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增購項目及內容為工程發包後監造技術服務(含變更設計)及簽證工作等。 (2) 後續擴充期間預定為勞務契約簽訂日起至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工程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3) 後續擴充條件為機關獲經費補助辦理工程招標並奉准辦理後續擴充,得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始取得後續擴充權利。 (4)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1.8萬元,且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014 - 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3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11/13 17:30
開標時間
114/11/14 10:00
開標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工程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 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1)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顧問公司(營業項目列有土木或結構)。 (2) 應檢附之一般基本資格文件及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 A. 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事務所(請註明何種技師),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a. 有效期執業執照。 b. 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c. 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d. 建築師證書或技師證書。 B. 工程顧問公司(營業項目列有土木或結構),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a.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檔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c. 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d.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列有營業範圍之登記證。 2.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1. 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所秘書室蔡小姐(電話:07-6616100分機233),餘如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所經建課蔡先生(電話:07-6616100分機517)。 2.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3. 開標當時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不另行通知。 4.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I. 廠商投標文件應列印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乙紙。 II. 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III.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IV. 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V.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5.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6.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7.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8.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請廠商下載招標文件時,至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安裝ODF免費軟體,以避免使用微軟office軟體開啟本案上傳之ODF格式文件時,會有格式跑版情形。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數位發展部/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9. 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3)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1項規定辦理。 10. 本案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11.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評選時間擇期另行通知。 12. 旗山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電話07-6614646。 13. 本案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郵件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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