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立內門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97.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6 - 圍籬及護欄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怡文 |
| 聯絡電話 | (07)6671002#33 |
| 機關地址 | 845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160巷30號 |
| 傳真號碼 | (07)66730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387,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9/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45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160巷3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9/28 11: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1:00截止投標) |
| 開標時間 | 105/09/28 12: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1: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6671002#33)) |
| 開標地點 | 本校銀錠大樓1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9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45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160巷3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5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規定得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以上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需符合相關法規規範),附具資格證明文件(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以招標機關發給格式填具檢附。 (四)切結書。(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款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履約地點位置詳招標圖說文件,廠商在投標前,應自行前往勘查,瞭解四週環境特性,招標機關不做現場說明。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二)廠商施工期間,以不影響學生上課、行政人員上班為原則,施工期間,須完全配合機關指示,其增加工資費用請自行估算於工程費內,得標後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費。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本機關依投標文件內之電話或手機通知限期1小時內到開標現場辦理,若無法聯絡或未於期限內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機關不另通知) (五)標價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號碼)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大寫金額有2個且不一致時,以報價低者為準。 (六)廠商須於決標日次日起3日內至機關完成簽約手續。(國定假日、星期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均計入) (七)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本機關得動用其未領之契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標廠商應負責賠償。 (八)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九)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立內門國民中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28 11: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1:00截止投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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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立內門國民中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