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5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雅慧 |
| 聯絡電話 | (07)2386113#177 |
| 機關代碼 | 3.97.56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
| 聯絡人 | 劉雅慧 |
| 聯絡電話 | (07)2386113#177 |
| 傳真號碼 | (07)236807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644,7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7/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3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02 12:00 |
| 開標時間 | 106/08/02 14:30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2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5工作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二)登記合格之本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三)其他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應備之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專人購領:自106年7月27日起至106年8月2日中午12時止,於辦公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現金(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至高雄市新興區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親領2.郵遞構領: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另附回郵,高雄市110元,其他縣市150元之郵票〉。3.電子領標。 |
| 其他 |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7月27日起,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2.招標機關對前項疑議處理結果,將於106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3.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為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轉2238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4.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順延一天開標,投標收件期限不變。5.其他應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標單應於截標前寄達高雄郵政2140號信箱或於截標前親自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開標地點:本所五樓第二會議室並得依本機關廳舍使用狀況適時調整開標地點。其他應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02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