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5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玉芬 |
| 聯絡電話 | (07)2386113#177 |
| 機關代碼 | 3.97.56 |
| 單位名稱 | 民政課 |
| 機關地址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
| 聯絡人 | 黃玉芬 |
| 聯絡電話 | (07)2386113#177 |
| 傳真號碼 | (07)238812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3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3/22 12:00 |
| 開標時間 | 106/03/22 15:30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次日起至106年5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項目需有病媒防治業及環保服務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其中之一)。若營業項目僅有病媒防治業,應附環保服務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其中之一)協力廠商之許可執照影本及同意作為協力廠商之切結書(正本);營業項目僅有環保服務業,應附病媒防治業協力廠商許可執照影本及同意作為協力廠商之切結書(正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專人購領:自106年3月17日起至3月22日中午12時止,於辦公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現金(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至高雄市新興區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親領。2.郵遞購領: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另附回郵,高雄市110元,其他縣市150元之郵票)。 【其他】: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3月17日起,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2.招標機關對前項疑議處理結果,將於106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3.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為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轉2238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4.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順延一天開標,投標收件期限不變。5.其他應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標單應於截標前寄達高雄郵政2140號信箱或於截標前親自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開標地點:本所五樓第二會議室。並得依本機關廳舍使用狀況適時調整開標地點。 其他應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3/22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