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鼓山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5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楊仁逢(採購人員) |
| 聯絡電話 | (07)5311191#18 |
| 機關代碼 | 3.97.52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鼓山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F |
| 聯絡人 | 楊仁逢(採購人員) |
| 聯絡電話 | (07)5311191#18 |
| 傳真號碼 | (07)561636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0/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0/21 17:30 |
| 開標時間 | 110/10/22 10:00 |
| 開標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3F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通信投標者:請用標封以郵遞方式於截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鼓岩郵局第35號信箱。2.專人送達:請用標封於截標時間前送達本所3樓政風室(逾時無效)。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甲方通知日起20個工作天/月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一.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並可提供道路規劃設計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且未受停權處分。應繳證明文件: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3)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相符)。(4)執業技師責任切結書(切結書2)。二.依法開業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影本)。三.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影本)。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五.著作權權利切結書。六.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七.廠商責任切結書。八.服務建議書。九.廠商領標憑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時間止,請以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樓秘書室。 2.可經由電子領標系統購得。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通訊購領-(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郵局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鼓山區公所)繳納圖說工本費100元(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項圖說標單)。領標信封請僅書寫本所住址即可(公司名稱或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另紙書寫置入信封)以郵遞方式連同郵政匯票及回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樓秘書室。 |
| 其他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二)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查詢電話:07-5311191#52)。(三)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四)本案開標後,若各廠商報價均高於底價,若於無其他事宜,於開標現場辦理比、減價作業,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五)依工程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六)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若屆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擬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辦理。(七)開標日期時間:廠商資格審查時間110年10月22日上午10時整,評審時間本所另行通知。(八)廠商之服務建議書1式6份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紙本寄達或送達本所。(九)本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折數決標,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十)補充檢舉受理單位: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鼓山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0/21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