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
|---|---|
| 機關代碼 | 3.97.4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逸文 |
| 聯絡電話 | (07)7995678#1205 |
| 機關代碼 | 3.97.41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
|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 |
| 聯絡人 | 謝逸文 |
| 聯絡電話 | (07)7995678#1205 |
| 傳真號碼 | (07)746225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依本案原契約項目範圍內,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 條第1 項第7 款規定辦理「個別工項」擴充或「整體契約」續 約,後擴期間上限為 2 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擴充以 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2.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 條第4 項規定辦理議價。 其餘詳招標須知第62點。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0元 |
| 付款方式 | 無需付款。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16 09:00 |
| 開標地點 | 四維行政中心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會議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總機系統具有即時性,為確保廠商服務品質故收取保證金。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1月1日~115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單純勞務採購案,預算已依勞基法檢討,且履約期僅一年。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合法設立證明(影本):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 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本案需求為「電信工程 業」行業廠商。 (二)納稅證明(影本):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 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 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關文件代之。 (三)信用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 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 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 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 號信箱。 (2)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 60000 號信箱。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 (02)8789-7548;傳真: (02)8789- 7554;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 號9 樓。 (4)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 0800025025 ;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 號信箱。 (5)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3239;傳真: (07)331-531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 區四維三路2 號5 樓。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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