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
|---|---|
| 機關代碼 | 3.97.3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何時瑜 |
| 聯絡電話 | (07)7995678#1555 |
| 機關代碼 | 3.97.38 |
| 單位名稱 | 維護管理科 |
| 機關地址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
| 聯絡人 | 何時瑜 |
| 聯絡電話 | (07)7995678#1555 |
| 傳真號碼 | (07)740971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於契約期間屆滿前,倘得標廠商表現良好(未有重大違約等情事發生),且經本局同意者,得辦理續約1次,為期1年,預估金額計332萬元。如契約到期未續約,機關未完成招標前,機關得要求廠商繼續執行本案至完成招標止(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3/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3/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3/11 10:00 |
| 開標地點 | 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本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免廠商怠忽職責,促其善盡工件責任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郵遞方式寄達或請專人送達: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1樓,觀光局秘書室(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 年 4月 1 日至 114 年 2 月 28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具備公路汽車客運業或市區汽車客運業,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條,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立案具備合格營業執照,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 (二) 除前開廠商資格摘要之文件外應附具之其他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單(標價超過預算或未填寫者為不合格標)。 3.服務建議書。 4.切結書。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高 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