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97.3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1 - 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余毓琳 |
| 聯絡電話 | (07)2225136#8936 |
|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
| 傳真號碼 | (07)22889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971,461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5 文化部 |
| 補助金額 | 15,475,2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02/27 |
| 原公告日 | 107/02/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3/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3/06 10:00 |
| 開標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不良紀錄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07年2月27日第二次更正內容: 一、變更圖號P1-01、P2-01、P3-0 1、P4-01、P5-01、P6-01、P7-01、P8-01、P9-01、P10-01、A0-05、D1-01共12張,與預算門窗工程工項名稱之還原事宜。 二、由原6人汙水處理設施變更為15人化糞池,變更圖號P1-01、P2-01、P3-01、P4-01、P5-01、P6-01、P7-01、P8-01、P9-01、P10-01共10張圖說及其預算調整。三、修正圖號A0-05原木送審資料及檢驗頻率。 四、修正圖號D1-01屋架施工說明之ACQ防蟲防腐處理之文字。 五、還原預算門窗工程工項名稱:因PCCES編碼,相同編碼工項具連動功能,故導致工項名稱遭連動變更。 六、本案因上述原因辦理圖說及預算修正,原截標日期107年2月27日延至107年3月5日,開標日亦順延至107年3月6日10:00。 七、本案招標文件變更,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異動檔(本局網頁亦可下載),另書面領標廠商請持收據至本局秘書室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 八、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107年2月22日更正內容: 一、圖號D1-09屋面複層高層次蛭石鋼瓦規範」-標註木料誤植為「柳杉一等材」,更正為「柳杉二等材」。 三、本案依標單所示辦理圖說更正,因更正公告,原訂截標日期延至107年2月27日,開標日亦順延至107年3月1日10:00。 四、本案招標文件變更,請已領標廠商至本局網頁下載異動檔,另書面領標廠商請持收據至本局秘書室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 五、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07011 貳、標的名稱:左營眷村眷舍修繕及週邊景觀改善工程(建業二期) 參、領標方式: 一、現場領取: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負責人姓名、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截標時間 | 107/03/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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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