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6.其他GPA簽署國均未對我相對開放之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3,155,000
元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
個案計畫: gpmnetoid8183 - 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14至117年)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6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7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完成系統開發、建置及相關工作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其他:履約期限
詳本案需求規範說明書「陸、預定計畫期程及費用」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僅須符合1、2任一項):
(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需有前述營業項目之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2)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或研究機構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設立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以大專院校名義投標者,應出具學校同意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二)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1)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1、切結書2(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繳交)。
(4)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正本)。
(5)投標單及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含電子檔)。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電子領標憑據紙本)。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均需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請投標廠商一併檢附詳細價目表,未檢附者,所投之報價單無效。 (九)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十)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十一)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新興郵局299號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fetched_at
2026-11-02T01:37:48+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僅須符合1、2任一項):
(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需有前述營業項目之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2)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或研究機構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設立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以大專院校名義投標者,應出具學校同意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二)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1)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1、切結書2(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繳交)。
(4)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正本)。
(5)投標單及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含電子檔)。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電子領標憑據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