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
| 機關代碼 | 3.97.2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國興 |
| 聯絡電話 | (07)2299825#329 |
| 機關地址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
| 傳真號碼 | (07)22290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 財政部 |
| 補助金額 | 3,213,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04/03 |
| 原公告日 | 113/03/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04/09 17:30 |
| 開標時間 | 113/04/10 14:00 |
| 開標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0萬元整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俾利廠商得標後簽約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俾利廠商確依合約如實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案之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與民間投資機構簽訂投資契約後6個月為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期間,可提供本案規劃內容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資顧問業(I102010)、管理顧問業(I103060)、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之一。 (二)廠商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為: 1.依投標單位特性檢具之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以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技師為限) ■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影本。 ■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技師證書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以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之技術事項為限)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有效期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技師證書影本。 (3)投資顧問業(I102010)、管理顧問業(I103060)、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5.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6.切結書1。 7.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 8.標單。 9.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技師證書影本。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押標金繳納憑據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案業已公告預算金額者,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
| 其他:更正公告 | 1.更正事項:修正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附件_其他」之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補列欄位「押標金繳納憑據」,修正版詳如「投標須知附件_其他(修)」。 2.廠商繳納押標金請依投標須知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及三十五條規定辦理;另提供本案押標金匯款帳號(如下方說明)供已投標廠商補匯押標金,惟廠商仍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完成匯款並備妥匯款單據明細供查: 匯款帳號資訊: (1)銀行:高雄銀行公庫部 (2)戶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車場作業基金專戶 (3)帳號:102103064748 (4)附言:請載明「高雄市鼓山地區停3用地新建營運移轉BOT案前置作業計畫押標金」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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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