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8/12/0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
| 機關代碼 | 3.97.2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洪龍勳 |
| 聯絡電話 | (07)2299825#702 |
| 機關地址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
| 傳真號碼 | (07)229980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15.25交通部公路總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本採購於契約履約期限內,保留800萬元後續擴充額度,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北區:230萬、南區:230萬、東區:340萬)。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2/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政風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2/13 17:30 |
| 開標時間 | 107/12/14 14:30 |
| 開標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北區:新臺幣330,000元整;南區:新臺幣340,000元整;東區:新臺幣500,000元整(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108年12月10日以前竣工,餘詳閱契約第7條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交通號誌工程業(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交通號誌產品製造、買賣或按裝業務),並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 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採購係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做(作)數量結算。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七)本案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另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總價決標、複數決標方式辦理,不限制廠商投(得)標之標數,採分項決標、分項簽約,分北、南、東三區決標,單價需包含本工程所須之各項稅雜費用,得標後契約內各項工項單價,依本局各項預估單價按得標金額與預算比例調整之。 (八)廠商投標數若二區以上(含二區),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 (九)本案預算(預估需用)金額中有新台幣5,384,000元整係屬公路總局核撥本局辦理本案東區之委辦費,本案預算金額為暫定數,實際金額以108年度本市議會核定金額為準;省道工程預算新臺幣5,384,000元整為預估數,實際金額以108年度公路總局核撥委辦金額為準。如因政策變更,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 (十)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若投二標以上者(含二標),標單封應按北、南、東區標分別裝封,並併證件封裝入外封套內。(不論廠商投標標數為何,證件封審查文件僅需檢附乙份即可,請投標廠商注意)。 |
|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108年度交通號誌緊急處理報修工程(北、南、東區)北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6,65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108年度交通號誌緊急處理報修工程(北、南、東區)南區 |
| 預算金額_3 | 6,987,0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108年度交通號誌緊急處理報修工程(北、南、東區)東區 |
| 截標時間 | 107/12/13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