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
| 機關代碼 | 3.97.2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萬羿伶 |
| 聯絡電話 | (07)2299825#715 |
| 機關代碼 | 3.97.29 |
| 單位名稱 | 運輸設施科 |
| 機關地址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
| 聯絡人 | 萬羿伶 |
| 聯絡電話 | (07)2299825#715 |
| 傳真號碼 | (07)22998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屬收入性質採購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預估續約4個月金額683,900元(權利金265,452元) 機關因故未能於合約期滿前辦理招標作業時,得通知廠商延長續約,最長以4個月為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權利金續約。 (二)預估擴充金額1,545,816元(權利金60萬元) 機關倘有新建或新增需維護之標的,得協調並委由廠商納入經營維護管理範圍,並以原契約條件及權利金核算;另廠商得申請設置創意廣告,並依契約規定計算權利金。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07 17:30 |
| 開標時間 | 106/04/10 10:0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郵政670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書面通知廠商履約日起3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且營業項目需有「一般廣告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I401010)。 (二)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七)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低於公告之預估三年權利金總價(新台幣2,389,068元整)。 |
|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07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