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甲方預計保留三艘太陽能愛之船進行無人船改造測試,改造測試完成後將陸續交付乙方營運,經甲乙雙方確認船舶狀況可加入營運後,每艘船每年需加收固定權利金1,250,000元。
本採購甲方保留未來向乙方續約之權利,若履約期間乙方表現經甲方審查狀況優良,無嚴重違約情事,乙方得於契約到期前8至12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申請續約,經甲方同意即可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續約以一次為限,一次期限為三年期間。未在期限內提出申請續約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需具備「小船經營業」營運執照。*請注意該營運執照非經濟部商業司所登記之項目,請投標廠商務必提供相關發證單位所核發之「小船經營業」執照。
(二)廠商於經濟部商業司所登記之實收資本額,需在新臺幣450萬元以上,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均可參與投標。(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三)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營業稅者,不受此限)。
(四)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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