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資訊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97.22.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業務:傅先生;採購:林小姐 |
| 聯絡電話 | (07)3368333#5098 |
| 機關代碼 | 3.97.22.1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資訊中心 |
|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中心) |
| 聯絡人 | 業務:傅先生;採購:林小姐 |
| 聯絡電話 | (07)3368333#5098 |
| 傳真號碼 | (07)331434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8/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8/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8/17 11:00 |
| 開標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中心(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中心(行政管理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2月22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 1.國內廠商: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 2.國內學校:大專以上公、私立學校。 3.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經政府立案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 三、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四、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預算金額:新台幣350萬元整。 二、招標方式為:限制性招標,本案業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敘明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資訊服務。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二)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三)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四)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3239;傳真:07-331531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六)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 (七)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 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四、納稅証明:如營業稅繳納証明(公司、行號);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繳交結算申報書(所得稅)影本(社團、協會等);依法免繳納營業所得稅稅金或免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經申報未達課稅標準或經查核未達課稅標準),應繳交核定通知書或無欠稅證明文件影本。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資訊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8/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