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
|---|---|
| 機關代碼 | 3.97.13.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鑠鈁 |
| 聯絡電話 | (07)7477563 |
| 機關代碼 | 3.97.13.2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
| 機關地址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388號 |
| 聯絡人 | 黃鑠鈁 |
| 聯絡電話 | (07)7477563 |
| 傳真號碼 | (07)74215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3,669,378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有後續擴充增購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至116年6月30日止(共計6個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600萬元。原有項目之增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新增項目之增購,以議價方式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1 內政部警政署 |
| 補助金額 | 7,658,705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31 10:30 |
| 開標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38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因預算金額較大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38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本案履約起始日期若逾115年1月1日,合約生效日為決標翌日,並以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1,366萬9,378元整為上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餘如規格表。另公立醫院及醫療院所得免提上述證明文件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如規格表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項經費因內容屬於年度預算,如因政府法令或高雄市政府預算審議結果未獲通過或遭刪減,致無法按期給付價款,本大隊得終止本契約或通知得標變更金額或付款方式。如因此造成得標廠商任何損失,大隊概不負責。本案俟法定預算通過後生效,惟新年度已開始而當年度法定預算尚未通過,採購付款得依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 2.*補充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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