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5.7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博堯 |
| 聯絡電話 | (06)5791118#160 |
| 機關地址 |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
| 傳真號碼 | (06)579240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35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期限內本採購若有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以已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且後續擴充價金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以原契約價金之各項單價及條件辦理續約。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23 09:30 |
| 開標地點 | 本所2樓簡報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2樓投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園藝服務業(A102080)」、「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土木包工業(E102011)」、「丙等(含)以上營造業(E101011)」或其他可承作本案植栽修剪工作之合法登記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臺南市或其它政府機關核發之樹木修剪證照。 |
| 附加說明 |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起開工,例行性維護工作自機關指定日(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其他工作由機關依實際需要以派工單形式指派工作,廠商依派工單指派工作數量及要求之日曆天數以內完成。 2.給付條件: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若有相關項目如稅捐、利潤或管理費等另列一式計價者,應依結算總價與原契約價金總額比例增減之。但契約已訂明不適用比例增減條件者,或其性質與比例增減無關者不在此限。 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預估履約金額上限為 1,350,000 元整 3.付款方式:契約分批付款應於每批派工完成後辦理驗收結算一次,其付款條件:廠商每月5日前提報上月份成果資料並辦理驗收計價,成果及驗收計價資料ㄧ式4份,應檢附:(1).驗收明細表。(2).成果照片(需標示日期,含施工前、中、後)。(3).各相關工作完成資料(如需檢附合法運棄證明文件請以磅單、或進場證明文件為原則),並含機關或機關委託人員之確認紀錄。辦理分批驗收,分批付款。 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 5.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6.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8.請留意本案截止投標時間;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9.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0.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1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2.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4/12/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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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