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5.5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邢暐 |
| 聯絡電話 | (06)2110711#216 |
| 機關代碼 | 3.95.53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
| 聯絡人 | 邢暐 |
| 聯絡電話 | (06)2110711#216 |
| 傳真號碼 | (06)221063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8,759,727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項目為本案相關案件,並依原契約履約條件及價金計算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5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本採購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差額。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5.11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 補助金額 | 28,759,727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4/05/19 |
| 原公告日 | 114/05/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新台幣200元以現金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05/29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05/29 10:00 |
| 開標地點 |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4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至30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第1次更正公告 | 延長等標期 1.本次修正: (1)投標須知第33條(1-1)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修正為(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外標封更改截標期限及開標日期。 2.依據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擬依上開規定延長等標期,以避免影響投標廠商投標權益。截止投標日期延長為114年5月29日上午9點止。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行政課(電話:06-2110711轉125)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所就本修正公告内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通信領標: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107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註明採購標的名稱、收件人姓名、地址)並同圖說費以限時掛號郵寄台南市北區(704)成功路238巷7號(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
| 其他:領標日期 |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
| 其他:開標程序 | :上午10時審查證件及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1.檢舉受理單位:(1)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2)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6)2982742,臺南郵政22號信箱。(3)台南市北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224409。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