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95.3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江偉丞 |
| 聯絡電話 | (06)2160216#1691 |
| 機關地址 |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96號 |
| 傳真號碼 | (06)211960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7,5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如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規定,如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擬保留增購之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或以本案工期為限,依期限較長者)。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5,000,000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整合西門商場照明、管線、消防指示燈與監視器等需求項目,並於商場內公共空間及廊道內部地坪進行平整化處理,以及設置小型歷史展覽空間,並設計改善排水坡度及增設遮雨設施。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1/19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11/19 15:00 |
| 開標地點 | 本局2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8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9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簽約日起算工期,全案工期360日曆天,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10日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期限為25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設計廠商資格(a-1~3擇一檢附) a-1:建築師事務所:1.中華民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2.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a-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2.技師執業執照影本3.有效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a-3:專業技師事務所: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影本 B.施工投標廠商資格(代表廠商應檢附以下資料) 施工廠商投標資格: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影本2.有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3.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C.設計廠商應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建築師事務所;施工廠商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本採購允許丙等綜合營造業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單獨投標,惟丙等綜合營造業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第1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分包協議書。 D.採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為代表廠商。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開標程序:審查證件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評選(審)會議日期另行通知。 三、廠商應於等標期截止前,查看本案是否有更正或補充事項。 四、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 (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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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