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111C075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已確認第二期遺構保存範圍)委託設計及後續擴充設計監造服務」勞務採購案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1/06/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竇國昌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20,000
原始預算
$ 6,222,599
底價金額
$ 6,2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5.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歐大銓
聯絡電話 (06)2981738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文化建設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歐大銓
聯絡電話 (06)2981738
傳真號碼 (06)298178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與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相關或本標案有關之規劃設計監造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限上限:本標案履約期限內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採購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餘數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4/29
原公告日 111/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2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決標之次日起45日曆天以內,提送基本設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基本資格: A、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B、 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具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 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 益。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 4 月 20 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 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3.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4.更正檔案4及新增圖說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歐大銓
聯絡電話
(06)2981738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文化建設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歐大銓
聯絡電話
(06)2981738
傳真號碼
(06)298178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與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相關或本標案有關之規劃設計監造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限上限:本標案履約期限內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採購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餘數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4/29
原公告日
111/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2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決標之次日起45日曆天以內,提送基本設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基本資格: A、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B、 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具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 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 益。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 4 月 20 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 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3.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4.更正檔案4及新增圖說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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