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3/24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95.3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江秉書 |
| 聯絡電話 | (06)2991111#8986 |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
| 傳真號碼 | (06)298178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279,877,552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 (1) 傢俱及室內裝修工程。 (2) 特殊裝修工程。 (3) 與本標案基地範圍、基地西側公園含公兒19-3及兒(2)、及基地週邊人行道有關之工程項目。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3/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3/30 09:00 |
| 開標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 5,000萬 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之日起 845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 土木建築工程: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 機電空調消防工程: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無不良紀錄,具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含以上)廠商。 3. 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4. 本採購不允許以專業分包商取代投標資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3月27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4.2/16更正電子檔案編號17.18.28及履約工期為845天。 5.2/24更正外標封及投標須知。 6.3/7變更工程契約附錄.圖說8及延長等標期。(請參考28修正項目) 7.3/8變更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電子檔。3/10變更外標封.投標須知.廠商資格審查表.標單:修正說明如下: 01.廠商資格審查表-0309 "押標金繳納憑據"修改為"押標金" 04.標單-0309 加註:"一、本標單須填寫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加蓋公司、負責人章,否則無效。 二、本標單標價均應以中文大寫填入且如有更改應蓋章,否則無效。" 11.外標封-0309 修正格式,將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所需文件及資料註明於外標封上。 13.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1060309 P7 第二章投標 二十八、本採購: ■(1)依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招標文件已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詳共同投標補充規定如附說明4共同投標補充 說明);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3/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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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