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95.3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曹家瑜 |
| 聯絡電話 | (06)2991111#8696 |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
| 傳真號碼 | (06)295493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與本案工程機關之規劃設計監造勞務服務。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採購案履約執行期間 。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本案採購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餘數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5/10/07 |
| 原公告日 | 105/09/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 TC105C123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0/20 10:00 |
| 開標時間 | 105/10/20 11:00 |
| 開標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簽約後14日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 (1)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並具備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2) 若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決標對象之廠商。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應附之資格文件及其他文件: A.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 負責人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 B.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C. 最近一期繳納所得稅證明 D.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E.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F. 投標標單正本 G.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H.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 I. 服務建議書(乙式 18 份),可編輯之電腦檔案光碟乙式2份。 J. 切結書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K.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該等證明文件。 L. 所列應附之聲明書、投標標單、專業分包協議書等,以招標機關發給檢附格式為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9月27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4.本案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之固定費率5.41%(含稅)給付。 5.本案置競圖獎勵金,第一名獲得優先議價權,第二名競圖獎勵金新台幣50萬元,第三名競圖獎勵金新台幣25萬元,第四競圖獎勵金新台幣15萬元、第五競圖獎勵金新台幣10萬元,得從缺。 6.9/22更正評選須知。 7.10/5新增成功國小北棟圖。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20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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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