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臺南捷運第一期藍線延伸線機電系統總長約15.19公里、臺南捷運紅線機電系統;合計本案總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09.1993億元。後續擴充辦理之內容,詳業主需求書(一)後續擴充需求之相關規定。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預期使用情形:
本建設計畫完成後可引進新穎、舒適、安全、便捷之優質軌道運輸系統,提高市區公共運輸之運作機能,同時滿足周邊活動據點與開發計畫之旅運需求。
效益評估指標及目標:
本計畫創造之經濟效益計有旅行時間節省約963.59億元、行車成本節省約207.22億元、空氣汙染節省約23.35億元、肇事成本節省約33.56億元並可促進經濟或活動熱絡、提升觀光效益、創造就業機會。
另本計畫將透過土地開發收入約49.53億元、增額容積(TOD)收入約31.88億元及租稅增額融資(TIF)收入約27.62億元之外部效益,挹注計畫建設成本,提升本計畫之自償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會議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南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或專⼈送達⾄臺南市捷運工程處(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I. 第1資格(土建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 II. 第2資格(車輛廠商)、第3資格(號誌廠商)、第4資格(供電廠商)、第5資格(機電系統工程管理與整合廠商 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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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更正公告:
1.更正招標文件:〔招標文件_採購契約、業主需求書(一)、(二)〕,採購契約刪除第21條(六),餘詳見電子檔(ER1修正規定內容對照表、ER2修正規定內容對照表)。
2.原公告前已領標或投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使用更正後文件投標。
3.本次修正非屬重大變更,不延長等標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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