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 機關代碼 | 3.95.2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陳酉茹 |
| 聯絡電話 | (06)6322231#6322 |
| 機關代碼 | 3.95.24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 聯絡人 | 陳酉茹 |
| 聯絡電話 | (06)6322231#6322 |
| 傳真號碼 | (06)635654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95.24.3臺南市職安健康處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639,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部分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議價,擬保留增加系統維護期間上限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止(即3個月),保留增加系統維護期間(含舊主機維護)之預算金額為7萬5,000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5/03/30 |
| 原公告日 | 115/03/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04/13 08:30 |
| 開標時間 | 115/04/13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5樓第二會議室(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730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勞工局)或專人送達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秘書室(世紀大樓10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具本案實際施作能力之廠商。 應附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5. 企劃書。 6.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 7. 單價分析表。 8. 切結書1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
| 押標金額度 | 無 |
| 其他 | 〈1〉 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 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email protected]。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3〉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秘書室陳小姐,電話:06-6322231-6322,傳真:06-6356540,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本案為勞工局代辦二級機關臺南市職安健康處案件,職安健康處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勞動基準課李小姐,電話06-6322231- 6418,傳真:(06)6320832。 〈4〉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 本案評審小組為5人,評審小組名單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公開於工程會指定之資訊網站。 〈7〉 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 (8)更正公告:本案變更需求說明書及單價分析表硬碟空間,屬重大變更,原截止投標時間為115年3月30日下午17:30延長等標期延長至115年4月13日上午08:30,原開標時間為115年3月31日上午10:00延長至115年4月13日上午10:00,開標地點由世紀大樓勞工局7樓會議室變更為世紀大樓5樓第2會議室,請已領標廠商以原電子憑據重新領標下載需求說明書、單價分析表、外標封後重新投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4/13 08: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