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 機關代碼 | 3.95.2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劉主任 |
| 聯絡電話 | (06)6322231#5113 |
| 機關代碼 | 3.95.24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 聯絡人 | 劉主任 |
| 聯絡電話 | (06)6322231#5113 |
| 傳真號碼 | (06)635654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02,4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契約須視機關對廠商當年度之服務品質評估滿意,方可繼續生效,否則機關可重新辦理招標,增購期間及金額以不逾1年計302,400元整為原則。後續擴充條件係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擬保留增額之期間上限:履約期滿後壹年(12個月)。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1/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1/27 17:30 |
| 開標時間 | 112/11/28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730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勞工局)或專人送達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秘書室(世紀大樓10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得標廠商應於112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完成交車手續,詳契約稿本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小客車租賃業或具本案履約能力者均可參與投標。 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企劃書8份。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 7.標單。 8.單價分析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
| 押標金額度 | 無 |
| 其他 | 〈1〉 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 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email protected]。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3〉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6322231-5113,傳真:06-6356540,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 本案評審小組為5人,評審小組名單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公開於工程會指定之資訊網站。 〈7〉 工程、勞務採購,得標廠商承攬契約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8〉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11/27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