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4/02/29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市場處 |
|---|---|
| 機關代碼 | 3.95.17.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懷諒 |
| 聯絡電話 | (06)2796269#235 |
| 機關地址 |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6)279122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114年臺南市各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詳如採購契約)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中華民國114年12月31日 。 擬保留擴充之金額或數量:新台幣600,000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2/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3/05 09:00 |
| 開標時間 | 113/03/05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市場處開標室(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向主管建築機關於6月30日前辦理掛號申報;若經檢查申報為不合格件時,應至113年12月31日止配合機關改善完畢時程,複查重新申報。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基本資格:內政部認可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或行號且所營事業營業項目須為IB01010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或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經內政部認可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認可證」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如專業檢查人員受僱於公司時,該公司需提供該人員勞保投保資料佐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公告廠商資格增加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屬重大變更,故重新第一次公告。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5)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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