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02/24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95.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高嘉鴻 |
| 聯絡電話 | (06)2932689 |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 傳真號碼 | (06)293247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項目:原契約項目及新增項目,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 A區新臺幣:10,000,000元;B區新臺幣:10,000,000元。 期間上限:以工程訂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03/10 |
| 原公告日 | 115/03/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03/24 10:00 |
| 開標時間 | 115/03/24 14:0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政府地下⼀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資格審查)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 90萬元。(無論僅投標A區或僅投標B區或同時投標A區及B區,其押標金總額均為新臺幣9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代辦經費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樓採購品管科(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A、B區皆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為派工期間。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項目不受物價指數變動之影響。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餘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第33點之1。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採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
| 領標日期 |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 |
| 開標程序 | 下午2時審查證件。 四、 |
| 其他 |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台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工程、勞務及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4.本案採複數決標,並合於最低價格之競標精神。依預算金額高低決定開標順序,單一廠商以得標一區為限。 5.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1150310第一次更正公告】 一、上開更正內容:招標文件A區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備註3經費上限誤植,現已補正特此公告,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使用。 二、本案領標及截止收件期限維持115年3月24日上午10時,開標時間為同日下午2時。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科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A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區 |
| 預算金額_2 | 19,480,769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B區 |
| 預算金額_3 | 15,844,000元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24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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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