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2.3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賢隆(總務處營繕組) |
| 聯絡電話 | (05)6315219 |
| 機關地址 |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
| 傳真號碼 | (05)63650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5/10/12 |
| 原公告日 | 105/10/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18 11:00 |
| 開標時間 | 105/10/18 14:00 |
| 開標地點 |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6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合法登記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2.投標時應附具下列有效證件影本供審查(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廠商聲明書。 (3)廠商應於投標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訂定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規定,繳交相關切結書。 (4)其餘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領取圖說時間方式: (1)領標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至投標收件截止日止。 (2)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圖說費新台幣5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3)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另備書面文件。 (二)招標機關聯絡人:王賢隆;電話:05-6315219;傳真:05-6365053。 (三)標單無效之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投標單無效,標單無效之廠商,本校得要求其離開開標會場。 1.未繳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或票據係偽造變造者。 2.未附聲明書或聲明書未經蓋章者。 3.經審查證件不全、失效或不合規定者。 4.未用本校標單者。 5.標單未蓋印章或印章與印模單不符者。 6.字跡模糊或塗改而未蓋印章或無法辨識或破損不完整者。 7.標單未以中文大寫填寫總額或以鉛筆填寫者。 8.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 9.同一廠商投遞有效標封二封以上者。 10.受停業處分或被停止投標權尚未屆滿或撤銷者。 11.於投標文件內附加條件者。 12.未依規定裝封或標封外未註明廠商名稱、地址者。 (四)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五)勘察工地: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覽各工程圖說及文件,並自行前往施工地點詳細察勘,確實明瞭一切工程有關事項後參加投標,得標後不得藉詞于工地情形擅提異議。凡工程習慣應予施作不給價之附帶工作及所有細微部份,雖未在圖樣、標單及說明書註明者,但為完成本工程所不可缺者,亦應一併施工完竣,不得藉詞推諉及申請加價。 (六)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纂改,但經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本工程如需繳納空污費由廠商先行代繳後檢據向本校請領,若有任何滯納金或逾期罰款等情事,均由廠商自行負擔。 (八)拆卸具殘值物品,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應交回本校並配合運搬至指定地點。 (九)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1星期內,完成施工計畫書送設計監造建築師或技師審核認可,作為工程控管、履約處理之依據。 (十)廠商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告示排 及竣工銘牌設置要點」規定設置工程告示牌,並載明全民督工通報電話(0800-009-609)及網路通報網址(http://www.pcc.gov.tw),以利民眾監督。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18 11: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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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