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2.3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逸瑋 |
| 聯絡電話 | (02)28961000#1542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2)2893885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 | 8,9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6/02 |
| 原公告日 | 111/06/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6/1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6/13 17:10 |
| 開標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8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8月31日及11月8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應具備基本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切結書:請參考招標文件,公共工程委員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所附之應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 3.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二)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具本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該文需列明公司營業項目。(直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資料亦可) 2.營造業登記證 3.營造業承攬手冊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等。 (三)室內裝修業(登記範圍應含施工)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該文需列明公司營業項目。(直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資料亦可) 2.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施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女二舍住宿中心辦公室因業務需要需同時施工及辦公,廠商應半半分區施工(詳施工需求說明附圖),並配合辦理空間搬遷事宜(費用契約內含),並如期竣工以利辦公業務。 2.本案施工期間宿舍仍開放學生住宿,且女二舍施工中無廁所供使用,廠商應妥為規畫臨時廁所(費用內含)、施工休息區等,以區隔施工與住宿生動線,維持學生生活機能及安全與施工噪音(汙染)防治。 3.6/1修正招標文件截標、開標時間為6/13 17:00、17:10,以與公告相符。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6/1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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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