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2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曾冠菱 |
| 聯絡電話 | (02)33662214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
| 傳真號碼 | (02)236372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9/26 |
| 原公告日 | 106/09/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新臺幣200元後,至本組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9/28 09:30 |
| 開標時間 | 106/09/28 10:15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49,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本契約明訂工作期程,工作事項如需修正,廠商應於機關規定期限內辦理完成,不得推託。 2.本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之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為: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為營利事業登記證登記有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3111)。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 當年度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如會員證。 4. 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5. 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6. 承攬工程手冊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8. 投標廠商切結書。 9. 營造業承攬切結書。 10. 不適用物調聲明書。 11. 押標金收據。 12. 服務建議書。(格式及內容請參照評選辦法)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1.於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圖說費200元整,憑繳款收據向營繕組領取文件(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02-23630231轉2216)。 2.現場領標僅提供招標文件光碟,不另提供紙本資料。 ★通訊領標:領標費請以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裝入信封內,信封正面應書明投標工程名稱及案號、領標人詳細地址及電話、收件人,以限時掛號逕寄「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通訊郵購須於截標日前五日寄達本校)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
| 其他 | 1.本案有預付款,請得標廠商配合辦理。 2.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9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本校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民國106年9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 ------------------------------------------------------------------- 106年9月25日修正 1.防水工程保固期限以契約規定5年為主,修改規範07505屋頂防水層規範第1.52保證....,自竣工驗收日起算,5年內...,以統一內容。 2.考量部分更新後屋頂人工草皮既有屋頂草皮外觀一致性,調整圖說人工草皮規範詳A0-4圖。 3.投標須知部分文字缺漏補正。 4.配合前開修正內容,開標時間修正為106年9月28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9/28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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