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
|---|---|
| 機關代碼 | 3.9.20.1.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美伶 |
| 聯絡電話 | (03)5326151#6607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
| 傳真號碼 | (03)543728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契約屆滿時,本院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條件擴充一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總計金額為NTD118,690元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0/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至總務室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0/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0/18 09:00 |
| 開標地點 | 總務室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是 |
| 項目 | 手工藝品 |
| 分類 | 其他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起一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廠商為身心障礙機構、團體或符合庇護工廠資格。(本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機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承辦人員:林小姐;聯絡電話:(03)5326151分機6607。 (二)本案規格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5326151分機6406。 (三)投標廠商報價不得逾預算金額,投標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 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 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各標以總價相比,在底標以內之最低標價為得標原則,並以所報標單大寫為準。 (四)本案預算金額為預估約用量,與實際交貨數量可能會有差異,廠商不得以數量差異提出求償,亦不得要求交足約用數量。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0/1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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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