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10/1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家圖書館 |
|---|---|
| 機關代碼 | 3.9.1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1 - 傢具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孝誠 |
| 聯絡電話 | (02)23619132#841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
| 傳真號碼 | (02)2311015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 | 2,6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0/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將部分閱覽空間調整為更具智慧性與人性化之「閱覽共享空間」、「多媒體閱讀區」、「數位體驗區」以及「知識匯流區」,可有效提升空間使用效益。 2.強化現有空間機能與修繕老舊家具設備再利用等作為,將全館營造成適合不同閱讀族群讀者使用之友善、創意、舒適的閱讀好環境,提升圖書館服務形象。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新臺幣100元,至本館出納繳交後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0/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0/25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1萬2,5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90個日曆天配合本館兩階段需求,完成履約標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押標金。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本案以設計廠商擔任統包商,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需有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或建築師事務所其中1項,或與本案性質相關者;若為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另分包廠商資格及應檢附文件詳本投標須知71點。 3.納稅證明。(統包廠商及分包廠商應分別檢附) 4.信用證明。(統包廠商及分包廠商應分別檢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書。 7.服務建議書。 備註: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廠商應詳閱本案之招標文件,有關招標規範、契約條款等疑義,洽本館知服組林小姐,電話:(02)23619132轉302。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館請求釋疑,本館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0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0月21日前),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4.開標當日因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致未能於原定時間開標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代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亦同)。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家圖書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0/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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