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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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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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9.1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洪增金 |
| 聯絡電話 | (04)23226940#769 |
| 機關地址 |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4)232204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執行後續擴充,其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62萬0,603元整,合計採購金額新臺幣524萬1,206元整;後續擴充期間為契約期滿後一年,所需人力及工作項目以原契約為上限。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1/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1/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1/28 10:00 |
| 開標地點 |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414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3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甲級水電承裝業者或(營業項目載明機電、冷氣、消防、衛生設備修護保養等有關業者),惟雖有上述投標資格,而有下列(1-1)至(1-2)款情形之一者,仍不得參加本案投標,如有發現,其標無效,得標者取消其得標權,餘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另若投標廠商與本案承辦、監辦人員具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關係,請切結告知本館,以便承辦、監辦人員迴避。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電話:04-23226940 業務單位承辦人員:曾思君 分機157 採購單位承辦人員:洪增金 分機769 投標廠商注意契約書訂有員工薪資條款 契約第10頁內容:(以上含勞保健保勞退)修正為(以上含自提個人勞保健保勞退) 應繳證件: (2-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得為影本):由政府機關或其授 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 公開於各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 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 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3)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法律責任了解切結書並由廠商負責人 簽署或蓋章以為負責(正本)。 (2-4)押標金票據、或銀行保險公司保證書、或現金向本館繳 納收據(正本)。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2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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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