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55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本會中餐伙食供應案

桃園市議會 決標日:105/12/20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6/11/09 09:00 | 開標:2016/11/09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台幣100000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達億小吃店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17,600
原始預算
$ 7,900,000
底價金額
$ 7,817,6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議會
機關代碼 3.8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董麗玉
聯絡電話 (03)3322191#580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傳真號碼 (03)332348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7,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案履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由本會總務組視得標廠商之專業能力與服務態度決定續約與否;本案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而預估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18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一樓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5/11/09 09:00
開標時間 105/11/0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1月03日起至106年12月29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登記有案之商號或公司,如係獨立商號,其負責人並需有丙級以上之合格廚師執照;如係公司,應檢附聘用丙級以上合格廚師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請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投標廠商之公會會員證非每年換證者,應另檢附當年度或當月份繳納會員費之證明)。3.廠商納稅證明影本4.廠商信用證明影本5.丙級以上之合格廚師執照乙張(如係公司應檢附聘用相關證明文件,該員為評選時現場烹飪實作及得標後實際至本會烹飪之人員)。6.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正本。7.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請用現金或匯款到臺灣銀行桃園分行帳號026-038-09553-7戶名桃園市議會保管金專戶,憑收據領取標單文件。 2.面購: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每日辦公時間內領取。 3.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正,以金融機購執據、大型回郵信封(約29CM*39CM)及回郵郵資新台幣100元(請註明案號並限一封一案)若資料不全或郵資不足將不接受並予以退回,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4.電子領標:廠商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電子檔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採通訊投標: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採親自送達本會收發室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逾時送達者概不受理,同一廠商僅能投寄一份標函,否則其所投標函俱屬無效。 其他: 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確定後,再發文通知評選事宜,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案之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2.公開評選作業採廠商服務建議書評選及現場烹飪評選二階段實行。 3.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前並請上網查閱有無補充或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桃園市議會
機關代碼 3.8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董麗玉
聯絡電話
(03)3322191#580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傳真號碼
(03)332348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7,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案履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由本會總務組視得標廠商之專業能力與服務態度決定續約與否;本案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而預估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18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一樓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5/11/09 09:00
開標時間
105/11/0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1月03日起至106年12月29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登記有案之商號或公司,如係獨立商號,其負責人並需有丙級以上之合格廚師執照;如係公司,應檢附聘用丙級以上合格廚師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請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投標廠商之公會會員證非每年換證者,應另檢附當年度或當月份繳納會員費之證明)。3.廠商納稅證明影本4.廠商信用證明影本5.丙級以上之合格廚師執照乙張(如係公司應檢附聘用相關證明文件,該員為評選時現場烹飪實作及得標後實際至本會烹飪之人員)。6.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正本。7.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請用現金或匯款到臺灣銀行桃園分行帳號026-038-09553-7戶名桃園市議會保管金專戶,憑收據領取標單文件。 2.面購: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每日辦公時間內領取。 3.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正,以金融機購執據、大型回郵信封(約29CM*39CM)及回郵郵資新台幣100元(請註明案號並限一封一案)若資料不全或郵資不足將不接受並予以退回,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4.電子領標:廠商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電子檔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採通訊投標: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採親自送達本會收發室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逾時送達者概不受理,同一廠商僅能投寄一份標函,否則其所投標函俱屬無效。 其他: 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確定後,再發文通知評選事宜,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案之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2.公開評選作業採廠商服務建議書評選及現場烹飪評選二階段實行。 3.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前並請上網查閱有無補充或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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