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7.7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社會課(毋乃煜) |
| 聯絡電話 | (04)25562116#705 |
| 機關代碼 | 3.87.71 |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 |
| 聯絡人 | 社會課(毋乃煜) |
| 聯絡電話 | (04)25562116#705 |
| 傳真號碼 | (04)2558632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27 11:00 |
| 開標地點 |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105年12月31日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 a、 冷凍空調工程業。 b、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及申報統一發票購票証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 信用證明等。 (4)本案相關行業證明文件:登記執照、登記證或會員證。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 |
| 領標及投標期限 |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間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項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疑議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四、 |
| 檢舉電話信箱 |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6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台中市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289111轉13407、傳真:04—22202876住址: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B棟9樓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 五、依據臺中市政府100年7月28日府授秘採字第1000141086號函:辦理採購時,請於招標文件增列資料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