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0號
履約期限
108學年度108.08.30-109.06.30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c199030 即食餐食製造業、餐盒業、食品製造業或其他餐飲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資格審查:
1.時間與地點:108年6月4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視聽教室。
2.投標廠商應備齊相關文件放入標封內,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3.廠商應繳交服務企劃書6份,並將企劃書內容特色濃縮繕打於A4紙張印3份,並附電子檔。格式詳如附件「企劃書內容特色重點說明」。
4.資格審查合格者,當場進行抽籤,決定評選簡報順序,未到廠商由校方代抽。
二、評選作業:
1.時間與地點:108年6月5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校史室進行評選。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5/24修正錯誤:押標金額度修正為100,000元。
*5/24修正預算金額為9,072,720元整並抽換招標文件中有關預算金額的附件包含投標須知、契約書範本、評分表、特色說明、投標補充須知。
*5/24修正開標時間及評選時間為9:30。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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