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北屯路435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在經濟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為E101綜合營造業、E102土木包工業、E801建物裝修及裝潢業或其他符合本案相關得以製造、施作之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
檢舉電話:04-25279142、04-22289111轉55900。
檢舉傳真:04-25279083
(二)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
檢舉電話:04-22177360。
檢舉傳真:04-22202876
(三)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傳真:02-23811234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檢舉電話:02-87897548
檢舉傳真:02-87897554
(五)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
檢舉電話:04-23038888。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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