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機關
3.13.50.41.4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2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二段64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紀錄、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 或種苗業、專業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園藝服務業或景觀工程業等相關行號,營業項目需具本採購標的之範疇。
2、領有合格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或無欠稅證明)」)者;無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第卅八條、第卅九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卅八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均可參加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注意事項:
1.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2.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完工驗收合格,決算後一次付清。
4.本項工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
5.本工程費用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專案代辦經費,待該處補助款匯入本所代辦經費帳戶後,方得請款。
6.本項工程植栽維護保固為24個月,核銷照片布條請標明「台灣中油(股)公司贊助」。
7.植生牆植栽保活保固養護費,待保固期滿24個月後與保固金費用合併給付。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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