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0/07/0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7.5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婉瑩 |
| 聯絡電話 | (04)25222106#339 |
| 機關地址 |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
| 傳真號碼 | (04)2529696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3,500,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8,313,678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6/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本案規劃興建地上3層,總建築面積合計429平方公尺,採鋼筋混凝土建造,並配合建築物主體周邊環境,配置綠美化、排水及出入車道等有關附屬設施。含集會堂、廁所、儲藏室室內外走廊、樓梯等必要空間等。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7/01 09:00 |
| 開標時間 | 109/07/01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本所2樓第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907,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所收文處(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300日內完成(含取得使用執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投標資格 (一)統包廠商之組成 1.共同投標:家數上限為2家,並應以丙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1)施工廠商: A.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 B.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設計廠商: A.建築師個人或聯合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 B.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3)若統包商同時具備(1)施工及(2)設計廠商之資格,得不須另覓合作廠商,得單獨投標,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4)若統包商未具上述可單獨投標資格須覓合作廠商,須檢附法院公證書等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採公開招標,以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並以最有利標方式決標。 二、領標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9條規定辦理。 三、投標方式:廠商應將相關資格文件等,連同服務建議書一式12份裝入外標封內,標封上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一編號。如信封不足裝置得將服務建議書及外標封,請另以不透明容器裝置,並密封貼上外標封封面於截止收件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四、投標文件收受之地點及截止期限:109年7月1日上午9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五、開標時間及地點:民國109年7月1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辦理審查証件(資格審查),如資格審查未到場之廠商則另行通知審查結果。 六、評選時間及地點:109年7月2日下午2時00分於本所二樓簡報室辦理評選。經本所審核資格符合者,始可參加評選。需現場簡報詢答,廠商應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服務建議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簡報之優先順序及時間,以投標收件先後順序決定之(簡報時間15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 七、本案決標原則係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對於符合投標資格之廠商,以序位第一,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且評選結果應經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為最有利標,依規定辦理決標程序。(免經議價程序),(詳如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等資料)。 八、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907,000元,不足額所投標單無效。 九、履約期限: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指標案開工,工程實際施工前需另函報專案管理暨監造單位及主辦機關),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內全部完成(含取得使用執照)。 十、得標廠商於訂約前應繳交新臺幣1,814,000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 十一、本案預算經費:新臺幣18,313,678元整,本採購不訂底價,以最有利標決標。 十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十三、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7/0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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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